根据职称评审政策的有关规定,凡不具备规定学历及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申报人员申报中、高级职称,须经相应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。现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专业理论考试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及考试以线上方式进行,考试时间:2023年12月11日-2023年12月15日,过时不再组织考试。
二、参加考试人员可提前下载《电子信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理论考试培训资料》,做好学习和考试准备,详见附件。
三、考试成绩合格者两个评审年度内有效(含考试当年)。凡考试不合格者,不予上评审会评审。
四、第三方将于12月18日前通知未通过者考试结果,考试通过者将参加评审会评审,不再另行通知考试结果。
五、报名方式。
1.通过邮箱报名,邮箱地址:[email protected],邮件题目:姓名-单位名称-申报级别(中级或高级),正文内容:姓名+确认参加专业理论考试。收到报名邮件后工作人员将统一回复考试试题,请答完试题扫描或照片传至[email protected],组织统一阅卷。
2.参加考试人员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报名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3.如有疑问咨询李老师:15692291279,于老师:18502601389
附件下载:电子信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理论考试培训资料
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电子信息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
2023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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